永人关于发布调整业务拓展提成费〔2020〕51号文件的通知
2020-09-29 09:17:07
永乾信息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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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永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关于调整业务拓展提成费的通知
永人(2020)51号
《关于调整业务拓展提成费的通知》(永人〔2020〕51号)的有关规定,现通知如下:
一、经公司部门领导商讨决定,自2020年10月1日起,新业务拓展提成费按月份收取劳务费的8%核算业务提成费,10月1日之前业务提成费按原规定核算方式不变。
二、本通知自2020年9月29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
揭阳市永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拓展部
人力资源部 内审部 运作部 培训部 成本部
2020年9月29日